合川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合川龙朝斌律师网>成功案例 >正文

财产保全申请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1-24 11:30:48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女,1969年###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双凤###号,身份证号码:5######219###29,
被申请人:陈###。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合川区南####房屋屋进行保全,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90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至2014年2月27日之间,被申请人###以做生意为由向申请人两次借款##0000元,至今尚未归还,现申请人已起诉被申请人要求返还借款,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房屋进行保全。
 
此致
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四年   月   日

合川律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