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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公开信(转)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9-25 20:48:29

致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诚信参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为使大家能顺利完成考试,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复习备考。司法考试注重测试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主要靠平时的学习和积累。要树立信心,消除压力,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遵规守纪,沉着应试,不要购买使用各种所谓的“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切勿上当受骗。

二、做好考前准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4日、25日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9日至23日,在此期间,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确实无法下载打印的,可到报名地司法局打印。考试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到考点现场补办。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应考准备,务必携带准考证与网报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积极配合查验。为确保公平公正,今年我市将统一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在考点入口处设置检验通道,对考生进行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核验、人像快速识别等,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提前到达考点,配合工作人员,依次接受核验入场。

四、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我市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统一配备了电子钟。除携带规定的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各类钟表、书籍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以违纪论处。到达考场门口后,首先,请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其次,请将携带的手机、手表等放入随身携带的包(袋)内,如果没有携带包(袋)的,装入考区考点司法局备好的信封内,写上自己的姓名,放在指定位置;第三,请有序接受金属探测仪的检查后进入考场。

五、沉着冷静考试。拿到试卷后,首先应仔细检查试卷有无印刷错误、缺页等。如有此类情况,应立即向监考老师申请更换。一旦开始答题,更换试卷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将由考生自行负责。考试开始后,仔细检查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粘贴到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尽量保持卷面整洁,因考生原因致使试卷、答卷、答题卡损毁、污皱的,将不予更换。

六、特别注意事项。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内,可以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笔,起立并保持安静,经监考老师清点试卷、答卷、答题卡无误后方可离开,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违者以违纪论处。

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一名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操守。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仍有个别考生无视规定,心存侥幸,违规作弊,但最终被严厉查处,有的甚至被终身禁考。《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已经将使用无线电作弊和“替考”等四类考试作弊行为“入刑”。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守规矩、倡诚信、反作弊,共同打造司法考试这片明净的天空!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司法局

2016年9月12日


合川律师-转载于西部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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