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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必须了解的证据规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27 17:07:34

新民诉证据规则几大亮点
  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决定。经过多日的学习,总结以下几点意见供大家学习与交流。
  一、民诉证据规则的适用时间。一定要注意,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期间对于《修改决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案件,原则上应适用《修改决定》;已经审结的案件,不能以《修改决定》的内容为根据申请再审。   
  二、规范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自认”制度。对于诉讼代理人的自认,不再考虑诉讼代理人是否经过特别授权,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本人的自认。但当事人出庭的,可以否认代理人的自认行为。
受胁迫或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自认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
  三、对电子数据等新证据类型的判断规则作出细化和明确的规定。特别列举了信息类型:手机短信、电子交易记录、微信、微信群聊天记录、微博、博客等。并且列明了电子数据证据材料的举示方式。 (对于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法院提供不动产的影像资料。)
  四、 规范了各方诉讼主体的举证行为。对于当事人可能存在虚假陈述、滥用权利折行为,明确要求当事人本人强制出庭,并以书面形式保证向法庭如实陈述,对于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从而保证司法公正。
  五、加大了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标准。对存疑的鉴定结论要求鉴定人答复异议、有条件的要求鉴定人员出庭。特别是对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的制度进行了细化。
  六、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2条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制度。《证据规则》对书证申请条件、审查程序都进行了细化规定。
  七、规范了证人参与诉讼制度。新《证据规则》对于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的形式、出庭作证的方式都进行了改变。证人出庭申请书的内容更加完善,法院同意证人出庭的应当向证人送达出庭通知书。对证人作证时具结的方式、内容进行完善,增加了证人签署承诺书的规定,要求证人在作证时不得妨碍司法公正。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龙朝斌律师
                                     1350835620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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