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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法解除员工的基本方案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5-08 16:51:52

企业合法解除员工的基本方案一
                             百君龙朝斌律师
近日,有不少顾问单位问及企业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的问题,就此,本律师将企业合法辞退员工的一些步骤方法进行了总结归纳,供顾问单位参考使用。
企业合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三大类;
一、 企业行使法定解除权之过失性解除;39条
二、 企业行使法定解除权之非过失性解除;40条
三、 经济性裁员;41条
今天就只针对企业法定解除权(劳动合同法39条)作简单讲解,
1, 试用期解除,
关于试用期解除,主要是试用期的考核条件的合理设立,由于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不久,其解除劳动关系纠纷较少,程序简单,这里不再概述。
2, 严重违纪解除,
3, 严重失职解除,
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中,通常会出现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失职在严重失职的情形,单位经常会因此解除与劳动员的关系,该两点也刚好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最多的情形,采用这两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和失职的情形,如员工存在过失的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明等。其次,程序上要通知工会,及送达相关解除文书,送达文书时若员工拒收可按劳动合同的地址进行邮寄。(具体步骤,发现员工违纪或失职,保留相关证据,判决是否属于严重情形,通知工会征求意见,企业向员工发出解除通知书)。
4, 利益冲突解除,
利益冲突主要是指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发现员工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确认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是否有影响,并对员工提出警示,要求其改正,员工拒不改正的,可征求工会意见,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同上。
5, 欺诈解除,是指员工入职时以虚假材料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查实由单位领导层确认有无必要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相关证据,与员工进行沟通,最后同样征求公司意见,并发出解除员工劳动关系通知书。
总结,以上五种是企业常见的合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管企业是哪一种情形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企业都必须在证据上和程序上做好工作,才能避免纠纷,但并不一企业出现以上情况,企业就必须采用该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律师建议尽可能采取协商解除。
最后,补充一点,员工因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条: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龙朝斌律师
2017-4-5
 
合川龙朝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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